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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6年07月01日      来源:

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分组审议农业法修订草案 为发展农业新质生产力提供法律保障


农业法修订草案(以下简称“草案”)427日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首次审议。28日,大会对草案进行了分组审议。
与会者认为,草案明确发展农业新质生产力,强调推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,为“十五五”时期把农业建成现代化大产业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。围绕低空经济、人工智能、数字技术等新技术赋能农业发展,与会者对草案提出了建议。




加快新技术赋能农业生产

“十五五”规划纲要提出,统筹发展科技农业、绿色农业、质量农业、品牌农业,把农业建成现代化大产业。


“这是我国在农业现代化进程中,历经长期探索、逐步明确的发展战略。农业法作为一部统筹农业方面的法律,应该把这个战略补充进去。”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杨晓超建议,在草案总则部分的适当位置加入“统筹推进科技农业、绿色农业、质量农业、品牌农业”的表述。



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颜珂也认为,现代农业已不仅仅是传统的第一产业,而是涵盖种业、智能农机、智慧农业、生物制造、信息技术等领域的现代化大产业。她建议,在草案中增加“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,将农业建成现代化大产业”的内容。



此外,颜珂还建议在草案中增加低空经济赋能农业生产的衔接性条款。“当前以无人机为代表的低空经济已深度融入农业生产。增加体现这一新质生产力在农业领域应用的相关条款,不仅是对党中央关于大力发展低空经济最新政策导向的回应,也能为基层在无人机农业作业、空域申请、安全标准等方面提供制度依据。”她说。



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许为钢也提到科技在农业发展中的作用。他表示,长期以来,人工影响天气已成为削减某些农业灾害性天气的重要手段,建议在草案中增加“进一步促进人工影响天气技术措施在削减农业、农村天气灾害中的应用”的有关内容。



当前基层农技推广体系“线断、网破、人散”问题突出,许多先进适用技术到不了田间地头。全国人大代表王雅丽建议在草案中增设专门条款,明确国家稳定公益性农技推广队伍,保障工作经费和人员待遇,建立农技人员联系服务新型经营主体和农户的常态化机制。同时,应当将智慧农业、生物育种、耕地质量提升、盐碱地改造等关键技术攻关纳入法律保障,明确财政投入的稳定增长机制。



推动数智技术应用落地

当前数字技术与农业农村加速融合,此次草案分组审议中,多位委员提出将“智能化”等概念写进相应条款。



如草案中规定,“国家支持智慧农业发展,鼓励信息技术与农业生产、经营、管理相融合”。对此,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吕建认为,应将此款改为“国家支持智慧农业发展,鼓励数字化、智能化等现代信息技术与农业生产、经营、管理相结合”,以强调现代化数智技术对发展智慧农业的重要性与关键性。



针对草案明确“保护农业生态环境,促进农业机械化和信息化,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”,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方向建议,考虑到“十五五”规划纲要明确提出发展智慧农业,应该在“信息化”后加上“智能化”。



“在条款中增加智能化内容,从法律层面明确智能化在农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,有利于相关部门、经济行为体依法推动农业智能化技术创新发展和落地应用,为农业强国建设和乡村振兴注入强劲动能。”方向说。



这一想法与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卫小春不谋而合。在卫小春看来,智慧农业是未来农业发展的重要方向。他建议,在草案中增加“加强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,强化人工智能、大数据、物联网等新技术在农业全产业链的集成应用”相应条款。



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汪铁民表示,当前,智能感知、智能分析、智能控制等数字技术加快向农业农村渗透,农业农村大数据建设不断深化。但农业农村数字化发展总体滞后,仍面临诸多挑战。



汪铁民建议,在草案中增加相应条款,把握数字经济和信息技术发展新趋势,推进数据融合、挖掘与应用,搭建共享平台,实现农业农村数据互联互通、资源共建共享、业务协作协同,有力支撑数字乡村战略实施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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